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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天接到一通「婚姻危機處理協會」的案主電話,她說想找人說說話提供意見。


她說自己的老公有外遇,他找到先生口袋的保險套發票,也和她承認了,先生要她給自己一段時間和那女孩子分手,兩個月過去了,先生依然。


甚至第三者說心情不好喝醉酒了,需要他,先生趕緊從台中上台北關心,還要太太別讓家人知道替他隱瞞,她覺得心好痛,但怕和先生吵,他會生氣,先生也拿過對方的照片給她看,也拿過全家福的照片給那第三者看,言下之意是希望兩邊能和平共處。


先生說那女孩很乖很單純,他不喜歡會哭鬧的女孩子,先生一週上台北三天為了剛擴展的新公司,但上台北就常關機,回台中也會關機,她問先生你以前都不會關機啊!先生說怕被打擾,什麼意思呢?回台中怕被那女孩打擾,上台北怕被自己太太打擾嗎?


電話中的聲音聽來很有素養的一位太太,年齡應該不大,個性應該是很 ㄍㄧㄥ的人。


我問她如果對方有了孩子妳怎麼辦?她說會離婚。那現在呢?她說不想離婚。那妳還在等先生做決定嗎!為什麼不跳出來幫他做決定,如果妳要守住這個家,為什麼要怕先生生氣,錯在於他。


先搜證有關的種種,再請先生做決定,要不只有訴請法律一途,不論離或合,總是清楚明白先生的想法,自己不要一直悶在心理,還自己騙自己。


女人為了愛的包容真的很大,委屈自己,妳的不快樂其實孩子看的出來,家人看的出來,大家會為妳心疼,但下決定的終究是妳自己,只有自己有資格選擇,不是嗎!?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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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becca *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